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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项目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2022年4月16日  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陈晓辉,成都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因工程项目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因工程项目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果工程项目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工程项目借款就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个人债务包括:

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其实,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要具体到借钱的原因,有些人是看待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一方面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就有一种当局者迷的因素在其中。自己想当然的享受项目工程投资收益的同时,就应该承担投资失败的债务风险。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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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不过作为债务债权,并不是所有的债务债权都是处于可控方面的,总是有很多突发的债务债权关系出现,这样的话会导致很多问题出现,所以需要做的就是了解债务债权的消灭形式,那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呢

债消灭的情形:

一、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权为形成权,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

1、法定抵销要件:

必须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给付种类、品质相同。

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但有两项例外:

A、在破产时债券人享有破产抵销权,均无须届清偿期

B、主张抵销的一方的债权到清偿期对方被抵销之债权没到清偿期的也可以主张抵销

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例如基于人身损害赔偿而发生的债权,加害人一方不得主张抵销。

注意:主张抵销之一方的债权必须没有过诉讼时效。对方的债权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抵销。

2、抵销的方法:需要向债权人做抵销的意思表示,抵销权人主张抵销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该通知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3、抵销的效力:双方互互债务消灭,抵销具有溯及力

三、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履行义务,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予以保存而消灭债权债务的制度。

1、事由: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债权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死亡能够未确定继承人。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其他基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的情形。

2、标的:

提存的标的,为债务人依约定应当交付的标的物。

提存的标的物,以适于保存为限。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3、效力:

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四、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债的关系的单方行为。

五、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原则上导致债权消灭,两种情况例外:

1、债权作为第三人的权利之标的;

2、票据债权在到期之前转让到债务人手中不消灭。

债务债权出现后,我们要做的就是清偿债务债权,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如果不够了解的话很容易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出现,所以我们需要对债务债权关系的情形进行了解,当然企业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有一定的特殊性,想要解决问题的话我们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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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辉——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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