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理转让
文章列表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对方不知道是否无效国家规定的债权转让的时间是多久
2022年5月16日  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陈晓辉,成都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对方不知道是否无效

  债权转让,就是指将某个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转让给其他人的债权债务行为。那么,当我们在进行债权的转让的时候,我们需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呢如果债务人不知道会不会无效下面为大家带来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对方不知道是否无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二、债权转让对方不知道是否无效

  公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债权转让纠纷有许多是与通知义务的主体是否正确有关。而《合同法》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也不明确。因此有人认为应由转让人通知,也有人认为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均可以,只要实际通知了债务人即可。

  该通知义务只能由债权人履行才是有效的,理由如下:

  1、从债权转让的通知的效力及合同相对性原则看。债权转让具有两方面的效力,一是对内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二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产生的效力。在通知未到达债务人前,其债权转让协议仅在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既然对债务人不生效力,则不能由债务人向受让人作出通知,也不能由受让人向债务人作出通知。

  2、即使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主张。而此时债务人尚未加入到债权转让关系中,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没有发生合同关系,债务人不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那么受让人就没有资格向债务人作出通知。而在正式通知以前,合同关系仍只存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而债务人与受让人没有发生合同义务,所以应当只能由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

  3、倘若可以由受让人通知,那么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在债权人没有作出通知的情况下,受让人向债务人作出通知,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人作出履行后,债权人否认转让关系的存在,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这样极易发生纠纷。抑或根本不存在债权转让关系,第三人制造虚假的债权转让凭证并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履行后,债权人持原债权凭证主张债权,这样债务人便有可能陷入连环的诉讼中,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而如果规定只能由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便可以减少或避免虚假债权转让后发生的一系列纠纷。因为规定由债权人通知后,受让人的通知便不发生效力,则受让人虚假的债权转让便没有了市场。

  4、相应地由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债务人便可以凭债权人履行通知的行为验证债权转让的真实性,因为只有债权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和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在债权多重让与,都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时,谁才是真正受让人如果可以由受让人通知,势必会造成多个受让人主张该让与的债权,并出示相关通知的证据,而此时却难以确定受让人的优先权。规定由债权人通知,则此时可以由债权人作出选择,确定债权的受让人。因为债权的让与是基于让与人的意思而发生的转让,也只有真实的意思表示通知到债务人才能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

  综上,无论是从法条规定看,还是从有利于实践操作及避免纠纷看,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主体只能是债权人。

  三、债权转让有什么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对方不知道是否无效相关内容。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并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国家规定的债权转让的时间是多久

  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是很常见的,债权行为还是可以站让的法律行为,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国家规定的债权转让的时间是多久债权转让需担保人同意吗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家规定的债权转让的时间是多久

  债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才生效。

  债权转让协议是债权人与第三人签署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债权转让协议要对债务人产生效力,需要将债权转让协议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协议对债务人没有效力,债务人对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仍然有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需担保人同意吗

  1、所谓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仅转让债权的一部分。债权的转让是债的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本身的变更。

  2、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保证期间,债权依法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但有两个例外:

  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的;

  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

  三、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国家规定的债权转让的时间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国家规定的债权转让的时间一般可以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协议来确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来源: 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Tags: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对方不知道是否无效,国家规定的债权转让的时间是多久


陈晓辉——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15928519162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92851916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