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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如何举证?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
2023年9月24日  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陈晓辉,成都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如何举证?

一、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如何举证

向相关人事部门进行举报,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违背忠实义务造成损害时,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关于公司高管的此种民事赔偿的性质,本文认为,该种属于侵权而非违约。主要理由在于:一、公司高管人员的忠实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违反法定义务的一般构成侵权行为。而违约行为违反的多是约定义务;二、高管违背忠实义务时所需承担的以过错为基本归责原则,而违约行为是以无过错为基本归责原则;三、侵权行为违反的义务多是不作为义务,此处高管人员之所以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原因在于其违反了“不违背忠实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不作为义务,而违约行为违反的多是作为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民事的构成要件:第一,高管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法定的背信行为;第二,公司在客观上遭受损害;第三,高管人员的背信行为与公司受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第四,高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

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对于公司高管违背忠实义务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两种:

第一种是传统的过错原则。根据过错原则,公司须举证证明其高管人员因过错违背忠实义务致使其利益受到损害;判断高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首先可以根据高管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例如《公司法》禁止高管人员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此时只要高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认定其存在过错;其次,应结合高管人员在公司中的职务来进行判断。不同的岗位和职责对于高管人员的注意义务要求不同,我们不能苛求一个职务上负有较低注意义务的高管人员承担高于其职务范围的注意义务;最后,还应结合高管人员的经历、专业、主管内容的不同而进行区分。对某一行业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管人员,在公司作出决策的事项涉及其所擅长的领域或者专业时,理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第二种是过错推定原则。例如,依照《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忠实义务,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民事:

1、民事赔偿。例如,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类似的规定还可见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一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等。

2、补充赔偿。按照《公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果是因为高级管理人员未尽到忠实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该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该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3、违法收入归入公司。例如,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该条规定,具有挪用资金等行为的,其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忠实义务是公司高管对公司应尽的一项义务。如果公司高管违反了该项义务的话,公司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并且要求其对公司的损失作出一定赔偿这都是合理的相关行为。如果是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处理案件。

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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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并非本意,是被人威胁写下的,想要避免承担清偿,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被威胁写下借条的.,否则,仅凭口说是被迫,法官是不会相信的。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

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威胁的;

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威胁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二、哪些借条属于法院不支持的

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

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

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出具借条应当建立在相关借款行为的基础之上,并且还要借款人自愿签署,而要是被威胁写下借条的话,那么该借条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这样行为人也是无法凭借借条,要求其还债。而严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此时就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来源: 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陈晓辉——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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