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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了银行债务怎么办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不还会进黑名单吗
2023年8月25日  杭州法律顾问律师

  彭明华,成都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浙江中宙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破产了银行债务怎么办

随着国家大力推行大众创新,万众创新。公司逐渐的多了起来,但是很多公司由于运营问题破产了,那么破产后银行债务怎么办以下就是为您编写的有关于“破产了银行债务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您阅读。

债务人破产

银行贷款清收过程中,常常遇到债务人破产的情况,此时,如何有效维权是一个值得银行重视的问题,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既可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此种做法是可获得法院支持的。

处理办法

2002年11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对的答复》第2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因此,对于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同时又起诉保证人的保证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见,银行作为债权人碰到债务人破产且存在保证人情况时,可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同时,向法院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连带担保。如果债权担保的是抵押物或质押物,在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时,贷款银行可请求法院依法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后,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同时,应加强同法院及破产管理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掌握破产企业相关环节清算及资产处置、分配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提出维权方案和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是否可向法院申报债权

对于担保人破产的情况,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债权人是否可向法院申报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1款第项规定:“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属于破产债权”规定,债权人只能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保证来申报债权。那么在债权人没有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担保人担保时,向法院申报债权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呢目前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院不能受理;另一种观点是如果法院不予受理,这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来确定担保,债权人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因为如果主债务已到期,法院应当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对该债权进行审查,担保债权一经确认,就成为确定的债权,可参加分配。如主债务尚未到履行期的,因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不确定,此时应先确认为临时破产债权,待主债务到期后再确定为正式的破产债权。如果主债务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仍未到期的,法院应对债权人可能在破产分配中受偿的数额进行预留,此种做法更合理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综合以上内容看来,公司破产后应该及时的结清债务,不可欺骗银行。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为你提供律师在线服务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不还会进黑名单吗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不还会进黑名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债务纠纷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私人欠债还不起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物,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注意: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还不起,法院将会要求用另一方的财产来偿还。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债务纠纷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来源: 杭州法律顾问律师  


彭明华——杭州法律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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