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权知识
文章列表
鉴定信托
2018年9月19日  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鉴定信托 

  鉴定信托(resulting trust) 司法机关不问当事人是否存在要成立真正的信托关系的原意,只从现实情况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效力,即是鉴定信托。鉴定信托的当事人,一般都是以习惯办事的,原来没有要成立信托关系的意思。鉴定信托与法定信托的共同点都是经过司法机关断定而生信托的法律效力,不同点是法定信托必须确定当事人的原来意思表示才能断定其信托关系效力。而键定信托无须推测当事人的原来意思表示,只要依据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成立信托关系的条件,即可断定其信托关系法律效力。 


来源: 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陈晓辉——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15928519162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成都法律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92851916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